广元市人民政府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两个加快”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结合灾后重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百分之八十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都纳入了灾后重建规划,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深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创建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重建,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达到全省一流水平;围绕便民、高效、规范、集约的原则,建立集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监察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政务服务中心重建。剑阁县、青川县和元坝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内竣工,市政务服务中心(包括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和苍溪县、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年内开工,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2011年前完成重建投入使用。目前要抓紧做好入驻单位、项目、人员、前后台设置、办公设备采购等准备工作。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既要满足工作需要,也要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县政务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区政务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装修风格、标牌标识、设施设备要统一规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大厅规划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建好停车场所,满足群众办事需要。旺苍县要加快“一心四厅”的政务服务功能区建设。
(二)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凡纳入灾后重建规划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年内全部开工,70%建成(其中,青川县36个全部建成、剑阁县建成48个、旺苍县建成25个、苍溪县建成27个、利州区建成12个、元坝区建成20个、朝天区建成15个);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年内都要挂牌集中办公;村(社区)要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已建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包括便民服务代办点)要将图片文字资料在省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规范展示。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做到机构设置、场地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项目、运行方式、办事制度、人员管理 “七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由一名副乡镇长或街道办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国土、村建、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农业、林业、司法、工商、财税等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其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也要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结合基层实际,探索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有效实用的运行管理方式。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的乡镇(街道)要大力推行工作人员集中开放式办公。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AB岗工作制,方便群众办事。要充分利用逢场赶集日为群众提供集中式服务。地处边远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搞好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好送服务进村入户活动。
(三)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各部门要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交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行政审批职能较多的部门要单独设置行政审批机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独设置的行政审批机构要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由行政审批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发改、国土、建设、环保等审批事项多、办件量大、责任重的部门,要由部门分管领导兼任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主要职责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的服务事项,行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首席代表必须常驻政务服务中心,由部门领导兼任首席代表的,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时间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年纪轻、直接从事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机构并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对只需要形式要件审查的事项,部门必须授权窗口现场办理,其他需要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现场踏勘的事项应实行窗口统一受理、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确保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100%。
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编办对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要进行审核把关,实行动态管理,防止“假集中、假到位”或“体外循环”。各部门不再单独设置办事大厅,原有办事大厅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清理市、县(区)行政审批项目,统一规范县区同类事项审批流程。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提速,行政审批项目平均办理时限要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各部门要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
(五)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围绕“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的目标,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惠民帮扶、办税业务、金融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服务、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中介服务事项,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服务事项也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和国土资源的“招拍挂”应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行,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对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企业技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发改、工商、经贸等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并联审批信息通报、协调办理和督办问责工作机制。大胆探索并联审批的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行联合办公、集中会审、定期督办、限时办结,为灾后重建项目、工业园区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继续开展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
(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七公开”方案和其它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都应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逐步将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通用业务软件延伸到乡镇,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网站群,逐步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八)加强招投标电子化建设。在继续做好网上招标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有效规范招投标活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行网上独立评标、远程异地评标。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遏制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研究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九)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权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审批权力规范、廉洁、安全。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243号令),对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问责。完善政务服务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部门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有效投诉率等主要效能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认真解决机构、编制、场地、人员、经费等具体问题。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职能。针对窗口的特殊性,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工作人员,建立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针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不断推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整合各类资源,建立程序合法、整体联动、协调一致、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机制。学习先进,把握共性,培育特色,鼓励开展各类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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